人事教育处
 
工作职责
人事教育处负责全所的人事人才、本科、研究生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内设研究生部、离退休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人事人才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院人事人才法规政策;制定所人力资源规划及人事人才规章制度。
2.负责人才引进、激励、公派留学、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等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3.负责事业编制核定,岗位配置、招聘、竞聘、合同管理工作。
4.负责人员进京、夫妻两地分居的调配和人事调动工作。
5.负责核定职工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管理。
6.负责人才项目申报、院人才项目评优和管理工作。
7.负责博士后管理及博士后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8.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数据信息统计、法人年检及ARP和ERP等数据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
(二)本科、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生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所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协调联络事宜,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教务管理、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研究生奖教学金、公派留学等项目申报和管理、奖助学金发放等。
4.负责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开展学位申请、学位点申报及评估工作。
5.负责研究生毕业、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6.负责研究生在学期间信息管理,包括研究生档案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
7.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岗位教师管理、教研室建设等科教融合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指导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日常工作。
9.负责本科生课程体系建设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离退休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院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和相关待遇。
2.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活动及统计工作。
3.指导离退休自管小组及兴趣小组开展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与帮扶工作,协助办理离退休职工殡葬事宜。
(四)其他
1.负责本部门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保密、安全、宣传等工作。
2.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岗位设置
1.处长:主持处内全面工作,统筹协调人事人才、本科、研究生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具体工作,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薪酬福利管理岗:负责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管理、人事数据统计。
4.人才聘用管理岗:负责人事招聘、聘任、调配工作、人事数据统计、人事档案管理、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
5.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岗:负责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人员、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人员调动手续办理。
6.离退休干部管理岗: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7.研究生招生管理岗:负责研究生招生、学籍档案管理、毕业管理。
8.研究生培养管理岗:负责研究生培养、本科生课程体系建设及教育教学管理、博士后管理、人力资源质量体系管理,协助离退休管理办公室工作。
9.研究生学位管理岗: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聘用合同管理、人才项目申报、职工年度考核,协助研究生党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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