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处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办法
科电发人字 〔2017〕44号
  日期:2017-04-13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字体:
 

为保证和提高在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培养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为保证研究生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每位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考核、开题报告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三个部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课程成绩考核:占中期考核综合成绩的10%。
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作为课程考核成绩;硕士研究生若有学位课程经补考后及格的,其课程考核成绩最高分不超过60分。
(二)开题报告考核:占中期考核综合成绩的20%。
硕博连读生提交了免开题申请的,其开题报告考核成绩按照硕士期间开题成绩计分。
(三)科研能力考核:占中期考核综合成绩的70%。
1.理论分析能力考核:是指对学生的理论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数据的整理和分析能力进行考核;
2.实验/仿真能力考核:是指根据学生实验方法、实验准备工作、实验的具体操作、实验结果等要素对学生实验能力进行考核;
3.科研业绩考核:是指根据科研进展情况、科研论文发表情况、申请专利情况及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情况等要素对学生科研业绩进行考核。
科研能力考核分为导师考核和考核小组考核。考核成绩分别占科研能力考核总成绩的50%。
(四)思想品行考核
由导师及研究生所在研究部根据学生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风等,对其进行考核。
思想品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时间
硕士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生须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参加中期考核;直博生须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参加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转博后按照普通招考博士生的要求参加中期考核。
不能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报人事教育处审批。未按期参加考核且未在考核前办理延期手续的研究生,其中期考核成绩视为不通过。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发培字〔2009〕78号)相关要求,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三、考核方式
中期考核以不同学科专业为单位分别进行。由5位评委包括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管理干部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组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
其中,博士生的考核小组成员应为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硕士生的考核小组成员应为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研究生指导教师一般不能作为其所指导学生的中期考核小组成员。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思想品行考核不合格者,劝其退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果以百分制形式记录,考核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为考核通过。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者须进行第二次中期考核。
参加第二次考核且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博士生,视情况建议其转为硕士生继续培养或劝其退学。
参加第二次考核且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硕士生,劝其退学。
五、其他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电工研究所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科电发人字〔2010〕80号)同时废止。

0.0851500034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