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处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日期:2009-03-26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  【字体:
 

      为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学位论文的评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根据电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逐步采取双盲评审,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比例

1.博士学位论文盲评比例为100%
2.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盲评比例为100%

第二条 参加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由人事教育处统一办理。送审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均应隐去导师和研究生的姓名。

第三条 为保证专家评阅时间,送审的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6周向人事教育处提交。若未按时提交,人事教育处将不再受理其本次学位申请。博士生须提交3本学位论文,申请同等学历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交2本学位论文。

第四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程序仍按《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初审工作细则》规定进行。

第五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为相关专业的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为相关专业的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务人员。由人事教育处委托外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聘请。

第六条  专家将论文评阅书直接返回人事教育处。研究生须在所有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后,方可申请答辩。如确认有专家评阅书不能正常返回,则另外加送同等数量论文双盲通讯评议。

第七条  论文撰写时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保密的研究成果,应适当处理。学位论文要求专家返回的,应在学位论文封面注明“回收”字样。

第八条  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干扰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九条  学位论文评审费由课题组支出。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从2007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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